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新闻资讯     |      2024-04-24 22:46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1、根据2023年2月6日公司公告的《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明确汽车电子业务仍然按原有计划发展。公司为了做大做强汽车电子业务,对研发和生产进行了深度布局。自2023年以来,公司全面加大了对汽车电子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投入,丰富和完善了汽车电子产品线%,较2022年同期增加819.11万元,增幅218.11%。

  2、随着一批新产品、创新技术及行业应用方案逐步落地,部分车厂新定点项目陆续量产,汽车电子业务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942.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31%,占集团合并营业收入的比重增长至82.34%,较上年同期增长31.92个百分点,汽车电子正在逐步再次成为公司的主要业务组成部分。

  3、子公司南阳畅丰受下游市场低迷的影响,矿渣微粉业务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60.1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5.17%,占集团合并营业收入的比重下降至17.66%,较上年同期下降33.05个百分点。

  4、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102.62万元,主要原因是:(1)公司加大对汽车电子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82.64万元,增幅189.95%;(2)随着汽车电子业务的开展,业务人员和差旅、参展需求增加,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32.13万元,增幅42.02%;(3)因收回自有房产作为研发办公场所导致折旧费用增加,以及支付2023年年度审计费用等影响,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90.38万元,增幅87.15%;(4)子公司南阳畅丰受销量减少的影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63.17万元,降幅62.95%。

  1、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购买其所持有的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股权,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组上市。公司于2023年2月6日披露了《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并于2023年07月11日披露了《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该事项已经2023年07月11日召开的路畅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23年08月04日召开的路畅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631号),深交所依法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司于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的方案进行了调整,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 22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方可正式实施,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04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04月23日在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均为通讯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唐红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专门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及进行工商变更的议案》。

  经转让各方协商,同意公司分别以1元的价格向姚筠乐鱼app官方网站、深圳市畅时代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启晟时空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份;同意将深圳市启晟时空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由“姚筠”变更为“蒋福财”;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董事朱君冰女士为合伙企业之合伙人,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朱君冰女士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04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04月23日在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何建明先生、监事肖竹兰女士为通讯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转让各方协商,同意公司分别以1元的价格向姚筠、深圳市畅时代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启晟时空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份;同意将深圳市启晟时空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由“姚筠”变更为“蒋福财”;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